锦江区市政公园不管理?这是个什么说法
一、基本事实
华熙 528 玺都小区外接市政公园(以下简称 "该公园")系市政公共绿地,属国有资产。该公园自玺都小区交房以来,长达近2年无任何管理团队进驻,未开展日常保洁、绿化养护、设施维护等基本管护工作,周边业主多次向属地社区、街道办反映问题,均未得到有效回应和实质解决,该公园至今仍处于无人管护的 "失管" 状态。目前已呈现以下严重状况:
1、绿化大面积枯死:大量植被干枯死亡,黄土裸露,与公园建设初衷严重背离。
2.杂草肆意丛生:无人除草清理,杂草高度远超正常养护标准,部分区域杂草已超过成人腰部,原有景观植被被杂草吞噬,园容园貌破败不堪。
3.垃圾随意堆放:园内无保洁人员清扫,生活垃圾、枯枝落叶随处堆积,卫生状况恶劣,存在鼠患、蚊虫滋生及火灾隐患。
二、政策法规依据
1、公园城市建设及市政公园管理法定职责
《成都市公园条例》 《成都市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建设条例》 《成都市园林绿化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公园管理办法》 《城市公园分类分级管理规范》等规范表明, 该公园作为市政公共绿地,其所有权人(政府)及监管部门应负有法定养护义务。
2、锦江区公园城市局法定职责
根据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公开的机构职能,锦江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明确负有 "负责市政公园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监督全区市政公园的管理工作 " 的法定职责,该公园位于锦江区行政区域内,属其监管范围,该局应对该公园长期失管失养的状况负起监管责任。
3、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该公园长期无人管护导致绿化枯死、设施损坏、土地荒弃,实质上是国有资产的隐性流失和贬值,与国有资产 "保值增值" 的法定要求严重不符,也与当前成都市大力推进闲置低效资产盘活利用的工作导向背道而驰。
4、损害民生福祉,与公园城市定位严重不符
成都市作为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的领军者,市政公园是重要的民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载体。但该公园长期失管,不仅未能发挥改善人居环境、提供休闲空间的民生功能,反而因脏乱差成为环境死角和安全隐患点,严重损害周边居民的切身利益,与成都市 "美丽宜居公园城市" 的定位规划及锦江区公园城市建设目标严重相悖。
三、投诉请求
基于上述事实和法规依据,恳请锦江区公园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局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落实管护责任:依法确定专业养护单位,尽快进驻该公园,全面开展垃圾清理、绿化补植、设施维修等集中整治工作,限期恢复公园正常景观和功能。
2、建立常态化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养护标准、考核机制,确保公园日常保洁、绿化养护、设施巡检等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运行,杜绝再次出现 "失管" 状态。
3、履行国有资产管护职责:防止国有资产进一步流失,切实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4、保障民生公共服务:恢复其作为公共休闲空间的民生功能,为周边居民提供整洁、安全、宜居的公园环境。
恳请相关部门在法定期限内告知投诉人上述事项的处理进展及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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