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呼声] 关于南充市仪陇县统计局曾虎同志违规开展培训并涉嫌欺诈的求助信
15小时前
求助无门者
麻辣社区
尊敬的领导: 您好! 首先,衷心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阅读此信。我怀着对党和政府的高度信任,向您反映一起涉及公职人员严重违纪违法、侵害群众权益的事件。此事不仅关乎我个人及众多受害学员的经济损失,更直接影响政府公信力和公职人员形象。在多次维权无果的情况下,我不得不向您求助,恳请您予以关注或督促相关部门彻查此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事件背景及经过 2023年初,我在准备教师公招考试时,通过社交平台接触到南充市统计局公职人员曾虎(现任职于仪陇县统计局)发布的培训广告。他以“教师公招考试96%上岸率”“笔试包过,不过全额退款”“面试考官亲自授课”等极具诱惑力的宣传语,吸引学员报名。可通过互联网搜索“统计局曾虎”“仪陇县曾虎”等关键词查询具体细节。 1. 诱导缴费,层层加码 2023年,我首次缴纳1600元基础课程费,2024年3月24日,他以“提高上岸率”为由,诱导我升级至“笔面一体班”,再次收取10399元,并明确承诺“若未通过考试,费用全额退还”。2024年4月至2025年5月,曾虎以“面试登记费上涨”“面试官直接辅导”“内部资料费”等名义,8次要求追加费用,累计金额高达24490元。每次缴费前,他都信誓旦旦地表示“这些费用,不管考试情况如何,考试后会全部退还”。共计缴费36489元。 2. 考试失败后拒不退费 2025年5月13日,我查询成绩后发现未进入面试,立即联系曾虎要求退款。然而,他态度恶劣,以“资金周转困难”“个人无力偿还”等借口推诿,甚至直接拒绝沟通。 3. 受害者群体庞大,涉案金额巨大 目前,已知受害学员27人,涉及金额超30万元。此外,曾虎管理的6个教师公招培训群,成员总数达3492人,潜在受害规模可能更大。许多学员因维权无门,只能自认倒霉,但我不愿沉默,决心通过合法途径讨回公道。 二、曾虎的违法违规行为分析 1. 违反《公务员法》及公职人员从业规定。根据《公务员法》第59条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18条,公职人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曾虎作为仪陇县统计局在职人员,私自开展收费培训,未向单位报备,也未提供任何合法经营资质,已严重违反纪律规定。 2. 虚假宣传,涉嫌欺诈。承诺“包过”:其宣传“96%上岸率”“笔试必过”等明显违背考试客观规律,属于虚假承诺。谎称“面试官授课”:若属实,则涉嫌泄露考试机密,破坏公平性;若虚假,则构成欺诈。层层收费,拒不退款:以“登记费”“内部资料费”等名目多次收费,事后拒绝履行退款承诺,符合《民法典》第148条“欺诈”构成要件。 3.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未签订正式合同,未开具正规发票,侵犯学员知情权。夸大培训效果,误导消费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关于禁止虚假宣传的规定。 4. 拒不履行合同义务,涉嫌侵占他人财产。依据《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曾虎收取高额费用后未提供相应服务,且拒绝退款,已构成违约,甚至可能涉及侵占他人财产。 三、维权过程及当前困境 1. 协商无果。我多次与曾虎沟通,但其态度强硬,声称“没钱可退”,甚至威胁“如果我敢闹,就不会优先退还我的费用”。 2. 向统计局反映,未获实质解决。我向南充市统计局投诉,但对方仅表示“只能督促”,未采取任何纪律措施或强制退费行动。 3. 公安机关未予立案。报案后,警方认为“属于经济纠纷,不构成诈骗”,未予立案。但事实上,曾虎的行为已符合欺诈特征:虚构事实诱骗缴费非法占有。 4. 信访部门表示无法直接干预。信访回复称“需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但诉讼成本高、周期长,普通群众难以承担。 四、具体诉求 1.责令退费:要求曾虎立即退还本人全部培训费用。 2.立案调查:由纪检监察部门介入,彻查其违规兼职、虚假宣传及资金流向,依法依规处理。 3.加强监管:建议对公职人员兼职行为开展专项排查,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4.司法援助:若需走法律程序,希望有关部门提供法律援助,降低维权成本。 五、结语 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始终相信党和政府会维护公平正义。但当前维权无门的困境,让我深感无力。曾虎身为公职人员,其行为不仅侵害群众利益,更严重损害政府形象。恳请领导高度重视此案,督促相关部门尽快调查,还受害者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