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广安市委张彤书记,刘市长,广安住建局、广安市应急局、广安市人防局、广安市消防支队,这种情况合法合规不?
广安市凌云东路377号凤凰城小区的开发商、物业公司擅自将地下车库出租他人用作仓库,存储易燃等物资。是否合法合规?
1、凤凰城小区共3栋高层电梯房屋,320多户达1000多居民。
2、地下车库本有2个应急出口,但物业长期锁住临通江三路出口,只留下临凌云东路出口,供小区居民人车出入。
3、2024年,物业将临通江三路出口的地下车库达300平米出租给某商贸机构作为库房使用,且该商贸公司擅自用花盆、石头墩子将原销售部门口数百平米人行道路围挡,设置停车门禁,严重影响市民出行,是谁赋予他的权利,擅自侵占市民公共空间,向城管部门投诉多次,不见处理,某些执法部门是否收受好处,有利益交换。
4、2025年7月10日,不知道是开发商还是现在的物业管理方又将1栋房屋属下的地下车库半幅进行装修,出租他人使用,目前看情形已装修完毕。
请求查明事项:
1、小区地下车库是否能做它用,这些权益是否属于小区业主共有?
2、小区外凤凰城销售部门口的人行道是否可以擅自设置停车场,危害市民公共安全,影响市民出行安全?
3、小区住户等已经达到设置业主委员会条件;但物业公司百般设置阻扰条件,以及辖区街道、社区不积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我们要求在有关部门积极指导下,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便合法合规合情合理维护业主权益。
4、请求广安纪委监委介入,查出有关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5、请求消防部门严格检查凤凰城的相关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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