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群众呼声] 8年办不下一本证,你自己"去起诉"吧?
6小时前
guduxiake2023
麻辣社区
感谢贵局的回复。但逐字读完,我只觉得难以接受——通篇都在解释"程序上我们没错",却没有一句话回答一个最简单的问题:一个按时交钱、按时收房、按时入住、8年没闹过的业主,为什么到今天拿不到自己的房产证?下面逐条回应。第一,"民事纠纷"不是行政登记停摆的理由,更不是贵局甩锅的挡箭牌。贵局反复强调"系您与开发企业的民事纠纷""开发企业不配合提交材料"。请问:开发商拿"要挟业主补差价"当作拒绝办证的筹码,这种恶意违约行为,在贵局嘴里反而成了"非项目不具备办证条件"的正当理由?也就是说,只要开发商耍赖不交材料,登记机构就可以心安理得地不办,然后让一个守约8年的业主去背这个锅?守约的人办不了证,失信的人反而握着"办证开关"漫天要价——这到底是依法登记,还是在客观上让失信方握住了办证的主动权?第二,同一套房子测出三个面积,贵局为何偏偏只采信对业主最不利的那一个?我把账摆清楚:合同预测96.16㎡,交房阶段实测95.06㎡(少了,业主还得让着),首次登记实测96.48㎡(多了1.42㎡,要业主掏钱)。同一套房子,三个数。贵局自己说95.06那份"未提交、档案无记录"。那我要问:那份对业主有利的成果,是业主不让交,还是开发商压着不交?现在开发商压下一份、挑一份最大的递上去,贵局就照单全收、"程序合规"?测绘报告是开发商单方提交,贵局一句"申请人对真实性负责"就完成了审查义务?那么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审查职责,是写在纸上的装饰,还是有实质核验义务的法定职权?面对一份对业主明显不利、且与交房实测严重矛盾的成果,贵局连一句"要求核实"都不肯做,这就是所谓"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再说了,我这套房子从交房到现在,实体7年来无任何改动。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1729号)明确规定:"坚持只测一次,推动成果共享。鼓励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后续阶段充分利用前阶段成果,未发生变化的,直接沿用,发生变化的补充测绘。"开发商强行重测,明显违背国家改革精神。贵局作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难道不该带头落实国家政策吗?第三,面积误差怎么处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写得明明白白,轮不到开发商自定义。误差1.42㎡,占预测面积的约1.48%,在法定3%以内,规则只有一条——据实结算房款。请注意,这是"结算",不是"卡证"。房款该补多少补多少,我从不赖账;但办证和结算房款是两笔账,开发商却把"办不办证"当成逼我掏钱的人质。用行政登记的"共同申请"程序,去成全一方当事人要挟另一方的私利——这恰恰是把法定程序用反了方向。第四,"你去法院起诉吧"——一句话把维权成本全推给了老百姓。贵局让我起诉、拿生效判决再办证。听起来"依法",实则是把8年办不成证的代价,连同律师费、诉讼费、执行周期,一并压到一个守约业主头上。开发商失信、登记停滞,最后要守法的人自己掏钱、掏时间、掏精力去法院排队,这是什么逻辑?何况我手上合同、交款凭证、收房记录、交房实测单一应俱全,事实清清楚楚,凭什么维权要先自证清白、自费打仗?再说了,老百姓遇到这种事,第一反应是找相关部门解决,而不是动不动就去打官司。如果什么事都让遵纪守法的老百姓自己去起诉,那请问相关职能部门去哪里了呢?难道就是为了在老百姓遇到难处时,轻飘飘甩下一句"你们自己去法院"吗?我重申那句最朴素的话:我按时交钱、按时收房、按时入住,8年没闹过、没拖过。我想要的,从头到尾只是简简单单一本属于我的房产证。 这本证我等8年,不想再等第9年。请贵局给一个有实质内容、而不是只证明"我们自己没毛病"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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