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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巴中市委网信办@巴中市公安局请你依法调查

巴中布衣长期以来张冠李戴,恶意猜测诋毁现向相关部门反馈并回复,你说那些内容是否我发的是否有法律依据或者证据,如果你不能证明我将依法追究你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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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巴中市民9 LV5 路人 楼主
    2楼
    关于依法调查网络用户“巴中布衣”长期恶意诽谤、诋毁本人违法行为的申请
    致巴中市委网信办、巴中市公安局:
    本人系麻辣社区网络用户“巴中市民9”,现就网络用户“巴中布衣”长期在网络平台实施张冠李戴、捏造事实、恶意猜测诋毁本人,侵害本人名誉权的违法行为,正式向贵单位提出依法调查处理的申请,具体情况及诉求如下:
    一、违法事实陈述
    网络用户“巴中布衣”在较长时间内,持续在麻辣社区等网络公共平台发布针对本人的不实言论。其行为具体表现为:无任何事实依据地将他人发布的内容及相关行为张冠李戴至本人名下,通过主观恶意猜测的方式捏造虚假事实,对本人进行诋毁、贬损,误导公众对本人的认知。
    上述不实言论已在网络平台产生一定传播范围,造成本人社会评价降低,严重侵害了本人的名誉权,扰乱了正常的网络秩序。本人已对相关侵权言论进行截图、链接留存,可随时配合贵单位调查取证。
    二、相关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三、具体申请诉求
    1.请贵单位依法对网络用户“巴中布衣”的上述违法行为开展调查核实,调取其账号注册信息、发布记录及相关传播数据。
    2.责令“巴中布衣”立即删除其在各网络平台发布的所有针对本人的不实诋毁言论,停止侵权行为。
    3.若调查确认其违法行为属实,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4.责令“巴中布衣”在侵权行为发生的同等网络平台及范围内,公开发布致歉声明,为本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5.若经查证其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涉嫌构成诽谤罪,请依法将案件线索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6.请贵单位在法定办理期限内,通过麻辣社区平台或书面形式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本人。
    四、本人声明
    本人对上述陈述的全部事实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本人在此郑重告知网络用户“巴中布衣”:请于贵单位调查期间,提供其发布相关言论的合法证据及事实依据。若其无法举证证明言论真实性,本人将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究其民事侵权责任;若其行为涉嫌犯罪,本人将依法提起刑事自诉,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恳请贵单位依法履职,严肃查处网络违法行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清朗的网络空间。
    申请人:麻辣社区用户“巴中市民9”
    申请日期:2026年5月26日
    5-26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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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巴中布衣 LV1 路人
    3楼
    我也要举报,请网信办查明这些ID:巴中市民9、小铃铛56,巴山布衣小马甲、巴中布依、欣欣向荣20、巴河钓鱼爱好者、源潭的晴天、奔跑王子等等,究竟是谁?查到真实身份,还有背后的人,再查往来账户,有没有违规,有没有强卖强买,有没有恶性炒作?
    5-26 12:51
    回复
  • 巴中市民9 LV5 路人 楼主
    4楼

    @巴中布衣 发表于 2026-5-26 12:51 我也要举报,请网信办查明这些ID:巴中市民9、小铃铛56,巴山布衣小马甲、巴中布依、欣欣向荣20、巴河钓鱼 ...

    你觉得是我的你可以拿出权威证据,也欢迎你举报
    5-26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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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巴中市民9 LV5 路人 楼主
    5楼

    @巴中布衣 发表于 2026-5-26 12:51 我也要举报,请网信办查明这些ID:巴中市民9、小铃铛56,巴山布衣小马甲、巴中布依、欣欣向荣20、巴河钓鱼 ...

    你如果不能直接证明是我本人的账号,拿出真实权威调查证据证明是我的,我将依法追究你的法律责任
    5-26 12:55
    回复
  • @巴中布衣 LV1 路人
    6楼

    巴中市民9 发表于 2026-5-26 12:53 你觉得是我的你可以拿出权威证据,也欢迎你举报

    所有的证据都在手,给你留后路了,不想你再二进宫。我也没有点名谁谁,我认识的作家太多了,搞歪门邪的作家又不只你一个,你要硬戴帽,我也没办法。
    如果换成我,我就装傻,当没有看到。
    5-26 12:59
    回复
  • 巴中市民9 LV5 路人 楼主
    7楼
    还请依法查明相关巴中布衣小马甲,这个账号是谁,还有就是评论区留言的认定是我法律权威,依据

    5-26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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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巴中市民9 LV5 路人 楼主
    8楼

    @巴中布衣 发表于 2026-5-26 12:59 所有的证据都在手,给你留后路了,不想你再二进宫。我也没有点名谁谁,我认识的作家太多了,搞歪门邪的作 ...

    不需要你有证据就去告,给你机会啊你拿证据啊
    5-26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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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风中追风zzz LV1 路人
    9楼
    看来巴中市民9真的是钱某,实锤了。两位也不要着急,慢慢掐吧,然后也还支持你们相互拿出证据,到主管部门去举报,查个水落石出。
    5-26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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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巴中市民9 LV5 路人 楼主
    10楼

    风中追风zzz 发表于 2026-5-26 13:12 看来巴中市民9真的是钱某,实锤了

    阁下是谁我也晓得
    5-26 13:13
    回复
  • @巴中布衣 LV1 路人
    11楼

    巴中市民9 发表于 2026-5-26 13:08 不需要你有证据就去告,给你机会啊你拿证据啊

    会有那么一天的。
    5-26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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