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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人行道都可以随便占用了???

友谊中学初中部旁边的人行道都可以随意占用了吗?
如图所示多危险,每天上学那么多学生,几次都看到学生差点被视野盲区碰到,严重危害行人安全,占用公共资源。
上学时间居然还有保安值守,守护学校的私家车停放
问保安
保安说:这是学校的停车位,只允许教师停放。
这合情合理吗?把公共区域都占用了,旁边还是个幼儿园,而且附近那么多老小区老年人又多,难不成非要把人给碰到撞到相关部门才管吗??
敢问一句这种手续合法吗?不用考虑周边环境吗?
建议拆除吧,上班路上都差点被撞倒在地
坐等一个合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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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aa帅哥 LV1 举人
    2楼
    有好几次都差点被撞,而且把公共区域化为学校专属太过霸道,而且还被审批,希望有关部门能认认真真调查一下。
    12-15 11:43
    3 回复
  • 天理何在123 LV1 举人
    3楼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其第三十三条明确,仅政府有关部门可在城市道路范围内,于不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的前提下施划停车泊位。学校周边人行道开停车场大多会影响师生通行安全,且若未经审批,完全违背该条款,同时也与该法中保障学校门前区域通行安全的相关精神相抵触。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该法第五十六条明确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仅依法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而学校周边人行道多属于保障师生通行的关键区域,擅自设停车场本就违规,若再限定仅学校使用,本质是将公共通行区域私化为专属场地,进一步破坏了道路公共属性,也违反了该法保障公众通行权的核心精神。
    最后《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人行道属于城市公共道路范畴,条例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只为学校开放的人行道停车场,并未改变其擅自占用公共道路的本质,既破坏了人行道的正常通行功能,也违背了公共道路需面向公众使用的管理要求。
    12-15 12:01
    3 回复
  • 炸开了锅 LV1 路人
    4楼
    确实不应该
    12-15 16:11
    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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