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群众呼声] 县市场管理部门、税务管理部门是否应该为三轮车办车牌收钱不开票、不给合同负责[已回复]
5-23
glorym
麻辣社区
县市场管理部门、税务管理部门: 经村组通知,我们村里人于2025年5月17日前往六合社区办理了电动三轮车、二轮车办理牌照,当时的工作人员收了360元钱,没有开发票或者收据,签了的东西也没返还老百姓一份,就这么不明不白了。 如果是保险,那么应该给保单给被保险人,但是根本没有。 不清楚这个该哪个部门负责管理,市场还是工商? 请相关部门调查,避免老百姓被不明不白收钱,谢谢。 附,交通部门的回复,说明了保险不属于他们责任职权范围:

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