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成功

[生活资讯] 四川问政回音|成都锦江区老图书馆不够用?文旅局:各街道均有分馆 将加大宣传

近日,成都市一网民在“群众呼声-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上留言,建议锦江区新建一座惠民公共图书馆,满足人民群众的阅读需求。该网民认为,锦江区的公益图书馆数量较少,而原有的图书馆已难以满足群众们日益增长的阅读需求,“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氛围对于激发学习热情、促进个人成长至关重要。”对此,网民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考虑采纳他的建议,在锦江区增设一座大型公共图书馆。
据悉,成都市锦江区图书馆始建于1960年,是成都市历史最为悠久的公共图书馆之一。现馆址2012年11月正式对外开放,位于锦兴路91号锦江文化中心大楼内,馆舍面积4500平方米。
收到网民留言后,成都市锦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回复称:
1、截止2024年11月,锦江区图书馆在锦江区11个街道均建有图书馆分馆,76个社区均建有社区图书室,读者携带完成注册的身份证即可到各分馆和图书室借阅图书,读者可通过锦江区图书馆公众号、网站(http://www.jjqlib.net/html/2024/tsfw_0204/1630.html)查询锦江区图书馆各分馆地址及开放时间,锦江区图书馆网站信息会及时更新,方便读者查询,以满足就近借阅图书需求。
2、锦江区图书馆将加大对本馆分馆建设情况宣传力度,让更多市民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到我馆分馆具体情况,以满足市民的提升文化生活质量需求。
3、我馆积极对接上级相关部门,如实反映市民需求,认真配合相关部门,大力推进锦江区图书馆本职工作,更好地为广大市民提供阅读服务。
目前面向市民开放的三圣街道分馆和该片区社区图书室共计11个。社区图书室点位分布图和开放时间如下所示:

(川网传媒·麻辣社区 记者:陈玉楼 实习记者:王静)
原帖链接:建议锦江区新建公共图书馆

本帖最后由 呼声编辑1 于 2024-11-13 15:54 编辑

支持楼主

1人支持

阅读原文 阅读 9306 回复 11
举报
全部评论
  • 默认
  • 最新
  • 楼主
  • H一生中最爱 LV1 路人
    2楼
    图书馆很多占位的
    11-14 08:53
    回复
  • 自由约定 LV1 路人
    3楼
    实体书越来越少了
    11-14 08:53
    回复
  • wmms很不错 LV1 路人
    4楼
    图书馆最好的还是高新区
    11-14 09:32
    回复
  • 白起0911 LV1 路人
    5楼
    原来每个街道都有
    11-14 09:33
    回复
  • 开朵花出来 LV1 路人
    6楼
    这些基础设施还是做得很好的
    11-14 09:35
    回复
  • 少年不曾爱度娘 LV1 路人
    7楼
    省图书馆也算是在锦江吧?
    11-14 09:35
    回复
  • 工资哪去了你说 LV1 路人
    8楼
    每个区县都一样
    11-14 09:37
    回复
  • 终于可以轻松了 LV1 路人
    9楼
    5+2的图书馆都很多的
    11-14 09:37
    回复
  • 全是F啊 LV1 路人
    10楼
    知了
    11-14 09:37
    回复
  • 皇剑博士 LV1 路人
    11楼
    可能确实是宣传 好多人不知道
    11-14 09:38
    回复
你的热评
游客
发表评论
最热随手拍
  • 致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 您好! 我们是南充市顺庆区鸿通伴山半岛小区的业主。现就鸿通开发商及春天物业公司阻挠业主委员会成立的违法行为举报,恳请省厅介入调查。 一、背景与核心问题 1.物业长期不作为 小区交房三年(2023年交付),物业按1.9元/㎡收取费用,但服务严重不达标:公共区域脏乱、设施维护缺失、安全隐患频发,业主投诉记录超百次 2.业委会成立程序合法却遭阻挠 在荆溪街道办指导下,业主于2025年10月15日依法成立筹备组,定于2026年2月9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但开发商及物业采取以下非法手段干扰: 3.公开发表:物业经理在业主群散布“投反对票”等不符合身份的言论,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关于业主自治的规定: 4.开发商上门宣传“业委会不合法”等不实言论,物业管理条例》第10条、第16条明确规定,业委会成立属业主自治范畴,开发商无权干预。若开发商通过散布不实言论阻挠程序,可能被认定为“干扰业主自治”,住建部门可责令改正并处罚 5.冒充筹备组:1月20日开发商派遣人员冒充业委会筹备组工作人员,进行上门签字,收集业主信息,另外还电话通知业主实名制投票,选定1-9号业委会成员(当前筹备工作还未到业主报名,参选业委会成员) 6.冒充职能部门:1月27日起,开发商派遣无授权人员冒充社区、街道和房管局指示(自称职能部门给他们的文件),诱导业主签署反对联名信,涉嫌欺诈,特别是冒充职能部门授权(谎称社区、街道、房管局授权)虚构业委会“不合法”理由,均属变相增设障碍,违反《行政许可法》第16条 7.暴力骚扰:1月28日,开发商组织十余人强行敲门骚扰业主,甚至让未成年人在空白文件上签字,荆溪派出所处理结果不明确,警方是否已立案处理作为业主不知道? 8.部分业主在空白处签字风险:在空白纸上签字按手印可能涉及以下违法行为及法律后果,民事法律风险(一)概括授权责任 在空白纸上签字按手印,司法实践中通常视为对内容的“概括授权”,即签字人默认允许他人在空白处任意填写内容。若后续文件被用于借贷、担保等,签字人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除非能证明添加内容非本人真实意思表示(举证难度极大)(二)合同欺诈风险 不法分子可能利用空白签名伪造合同、借条等,使签字人背负债务或承担不公平条款,请上级公安部门彻查,追回部被诱导分业主在空白纸张签字并加盖手印的资料,防止业主根本利益受损,并且鸿通公司伪造证据或虚假诉讼罪(《刑法》第307条之一) 二、法律依据与程序合法性 1.成立条件完全合规 小区已满足“双过半”条件(交付面积超50%且首套房交付满两年),业主联名申请符合《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八条。 2.筹备组程序合法 筹备组由街道办组织成立,成员含60%以上业主代表,且小程序经公安备案、街道审核,开发商质疑无依据 3.开发商无权干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业委会成立属业主自治范畴,开发商交房后已无法律权限干涉 三、诉求与建议 1.立即制止违法行为 请省厅责令鸿通开发商停止阻挠,并对冒充职能部门授权、暴力骚扰等行为依法处罚 2.保障业主大会如期召开 督促南充市住建局、荆溪街道办履行监督职责,确保2月9日会议顺利进行 3.彻查物业与开发商关联利益 春天物业长期不作为却高收费,疑似与鸿通开发商存在利益输送,开发商与春天物业涉嫌串标,建议联合审计部门核查资金流向,查验招投标是否公开公正公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星野漫漫

    1
  • 致:巴中户籍管理局!请问巴中是否落实该项政策?

    蒙面侠[军魂]

    0
  • 位于金鱼领菜市场这边,到底能不能摆摊,还有停车,天天早上这个地方都在吵架,还是来处理下哟,给他们安置一个地方摆嘛,交警叔叔

    手机用户1624C7

    0
  • 我刚更新了个人资料,茫茫人海相遇即是缘分,期待着与你的碰面。

    182****5231

    0
  • 这是广安市枣山街道岳门社区街道上,所有的路灯一颗都没有亮,平时到是无所谓。马上过年了,还是黑灯瞎火,死气沉沉的合适吗?

    1沉默是金

    0
  • 问广安经开区国土局,我家的房产证你们已经收走十几年了,说给我换新证,到目前为止石沉大海了无音讯,到底到拖到何年何月,是不是拖到你们退休都不给我。年年问你们,你们年年给我回复在办理,你们自己看看给我回复了好多年了,一天到晚不干正事。

    1沉默是金

    0
热点推荐

安装应用

免费下载麻辣社区
这是app专享内容啦!
你可以下载app,更多精彩任你挑!
绑定手机才能继续哦!
绑定手机账号更安全哦!
绑定手机才能继续哦!
绑定手机账号更安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