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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广安区消防大队是如何日常依法监管小区物业公司的?[已回复]

@广安市消防支队@广安区消防大队@广安市消防局@广安区消防局
相关链接:广安区渠滨街1号小区消防设施形同虚设?[已回复] - 广安论坛 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https://bbs.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6380304

本帖最后由 讨厌地摊 于 2024-7-27 08:3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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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安区舆情中心 LV1 路人
    13楼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我大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7月26日北辰街道对渠滨街1号小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发现该小区存在临江阁灭火器已过期(不能正常使用)119个,消防水带缺失5个;2栋高层灭火器过期(不能正常使用)99个;高层建筑消防栓无水。针对该隐患,街道要求四川恒昌弘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2024年8月5日前更换过期灭火器和不能正常使用的灭火器,并按要求配置消防水带、水枪等消防设施,在2024年11月26日前整改小区高层建筑消防栓无水问题隐患,坚决确保小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办理情况
    一是针对此情况,大队于8月1日在北辰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与北辰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对渠滨街1号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小区负责人(四川恒昌弘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陈风华)进行了约谈,填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2024年8月5日前更换过期灭火器和不能正常使用的灭火器,并按要求配置消防水带、水枪等消防设施,在2024年11月26日前整改小区高层建筑消防栓无水问题隐患。
    二是8月5日大队将对四川恒昌弘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复查,对整改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广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8月9日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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