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泸州农民:讨公道,维权路上辛酸泪!
本人赵德,系四川古蔺县黄荆乡黄荆村三组24号村民,身份信息与身份证相同,对自己反映的问题和问政所诉求若有不真实言语,本人愿意负一切法律责任!
从2010年土地被征用开始至今,因不合理的诸多条款,我一直在找相关部门,也通过四川新闻麻辣社区发帖多条,均未得到合理解决,不是穷山恶水出刁民,而是大山深处无法无天!
2010年,为了旅游的发展,四川泸州天立公司到北纬28度的黄荆老林修建星级宾馆,宣传是为打造独特的原始森林公园,我认为更是为当时腐败风盛行的各级领导们提供方便,在乡镇府的中介下,强制我们进行买卖土地,在此项目中,有人欢喜有人愁,因为肥了关系户,苦了无话语权的村民,我的补偿款项中,其中有3.2亩土地钱被他人领用,而且有依有据,我为此开始找各级领导,我心知肚明,这笔钱不可能一个人能签字领出,那么涉及的人是否参与了共享,只有靠政府通过追查才能给我回复,艰难而又辛酸的讨公道维权过程,我有许多伤心泪,好在十八大后的中国,完善了法制,让我能在问政平台把委屈和诉求问政,相信正义之道会有公正!
泸州黄荆老林深处偏远山区,党和国家也重视对山区农民的关心,但奈何路途遥远,惠民政策到了黄荆,都短斤缺两了,各级干部中依然有村霸,地头蛇之流,他们强势贪婪的吃着国家对村民各项指标的补偿款,另一面,又把权一方,对村民反映的问题不予理睬,面对上级的检查和过问,一惯采取假话骗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队伍作风,我作为中国农民,本该感受十八大后中国法律的建全,对腐败的零容忍,但我在土地被占,赔偿款不知去向的情况下,找到各级部门,却至今没有结果,我质疑3.2亩土地赔偿金是被执权者集体腐朽了,否则,再简单不过的问题为什么总在拖延时间中得不到解决?
通过黄荆乡镇府牵线,当中介人,我的土地卖了,买方就该付我的钱,而钱被他人领取,好简单的归还过程,却十几年的讨公道,这是天理不容,国法不容的事,泸州古蔺黄荆乡却敢无视国法,请问,泸州黄荆是法制自治之区?还是欺上哄下在山区作威作福?
问政:中国农民的合法权?泸州对腐败不作为干部队伍的管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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